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拟选任清算组、管理人公告
各社会中介机构:
本院拟受理六安市金琅工艺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拟受理若干件执转破案件,根据管理人竞选程序选任清算组和管理人,若有意担任该案清算组或执转破案件管理人的,请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5时00分前向本院金融巡回法庭提供书面报名申请书(注明:书面的报名申请书须确保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金融巡回法庭收到,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书面申请书的,视为放弃参与清算组、管理人选任)。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机构应为列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应具有办理强制清算案件和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
5、应报送相关业绩情况;
6、应报送如被选任,办理该案的团队人员构成。
二、选取方式
本院将采取轮候方式选任,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机构,按照报名顺序依次指定(因无产案件无法保障管理人报酬,不排除多案指定一家社会机构);如只有一家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直接选任。
其他已报名但可能未受到指定的社会机构,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本院之后受理破产或强清案件的管理人名单。
三、相关情况说明
本院拟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以及执转破案件,债务人的相关人员可能下落不明,管理人报酬可能无法保障,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请各机构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量力而行。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采取邮寄方式或直接提交至本院金融巡回法庭。
联系人:孙庆源 联系电话:0564-2703510
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金融巡回法庭(江店桂花公园东侧)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