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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08:39:32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6日在金寨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傅代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关心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316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2568件,正在诉前调解的153件;进入诉讼程序10595件,结案率92.5%。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擦亮新底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舆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四下基层”,深入乡镇、开发区调研,形成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将检视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确定10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14项。机关党委按月制作行事历,列出推动发展和为民办实事措施,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打造 “映山红·红五星”党建品牌,将党建文化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丰富“党建+”六项机制,形成党建品牌矩阵。打造党建文化墙、中国精神文化墙、典型案例墙,评选“五优”“五手”“五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赓续红色血脉,强化使命担当。在第二季度县直机关党建微品牌“擂台赛”中,“映山红·红五星”党建品牌荣获第二名。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彰显新担当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7件,判处罪犯66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以程桦为首的朗庭会所、以陈亮为首的网络软暴力催收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件,判处罪犯67人,其中首要分子程桦犯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寻衅滋事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11件。审结涉毒、涉赌、帮信等犯罪53件。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41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6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审结我县首例因家庭琐事从8楼高空抛物案,被告人周某被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刑罚。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治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宣告缓刑373人,免予刑事处罚2人。

审慎调判民商纠纷。坚持调判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513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120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审结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利益案件1508件。审结金融借款、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案件2028件。妥善处理“保交楼”案件,切实保障购房者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成功调解一起擅用“网红”肖像引流带货引起的肖像权纠纷案件,被《安徽日报》报道。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5件,依法审查和执行非诉案件13件。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已成常态。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努力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实质化解,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48人次。在我县召开的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会上,省、市法院高度肯定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提升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执结案件384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37亿元,执行完毕率较去年同期上升72%。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江淮风暴”四季行动,拘传595人,拘留159人,移送涉拒执罪案件10件12人,腾退厂房14万余平方米。持续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3933人,利用微信、抖音发布悬赏公告9期123人。落实执行服务、执行指挥、执行“110”三“中心”联动机制,建立法拍贷机制,引入专业拍辅机构。开展“6·18”“11·11”网络司法拍卖节活动,成功处置房产7套、车辆2辆,成交金额375万元。执行“110”接警咨询571余次,向省内外出警160余次,入选全省首批样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15位农民工与邱某及某家纺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能动司法,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诉前调解成功率64.4%,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3.2%。打造新时代“少年法庭”“三合一”审判机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督促“依法带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19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 39.5万元。完善“党建+信访”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成立信访办,配备4名信访专员。开展院领导和纪检组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活动,持续推进“重畅决”和信访攻坚专项行动,化解信访案件 35件李某倩、杨某旺、程某贵3起信访事项妥善化解,入选省信访攻坚典型案例。

三、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在保障中心工作上体现新作为

主动融入大局。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老城区拆迁改造等中心工作,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府院联动,依法腾退红土地纺织公司8万余平方米厂房,圆满完成涉案土地使用权的移交工作,该案例入选省高院“惠民暖企”典型案例。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专题汇报最高法一号、二号司法建议一体落实工作,发出司法建议21条,且全部得到采纳。

深化诉调对接。设立“映山红”诉调对接中心 5家调解组织入驻。其中,“法院+工会”调解成功案件493件,调解成功率83%,帮助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1204万元。“法院+工会”、总商会调委会分别被授予省金牌调解组织荣誉称号。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开展调解业务培训14次。探索“共享法庭”试点工作,在古碑镇、南溪镇丁埠村等7个乡镇、村设立“共享法庭”。

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护企发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企业”“民营企业家对话法官”等活动,编辑并赠阅《涉企案例选编》《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3000余份。充分发挥金融巡回法庭集约化、信息化、专业化优势,审理金融类案件1140件积极释放资产要素,妥善处理破产案件盘活企业资产超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42亩、房产面积56800平方米。对76起涉企案件采取“执行宽限期”“分期履行”“以物抵债”等助企措施,对695人进行信用修复。其中,为某生态养殖企业注入发展“活水”,被最高法微信、微博以及《人民法院报》刊载

护航绿色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设立天堂寨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入选六安市“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审理力度,稳妥审理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审结案件13件。在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将补植复绿及修复费用纳入判项,促使行为人从环境资源破坏者变成修复者。

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全媒体工作室职能作用,全力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信息62篇,其中13篇被《人民法院报》、最高法微信、微博刊载(推送),14篇被《安徽日报》《皖西日报》采用。制作普法系列宣传短视频,播放量超800万次。开展“法律八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次,开展巡回审判(调解) 392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23场。编辑并赠阅《农村常见案例选编》以及各类诉讼指南4000余份。

四、坚持以从严治院为抓手,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探索新路径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与最高法政治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开展“答五问 抓落实 提实效”活动。举办“金法讲堂”7期,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专家学者等授课,组织优秀干警上讲台。强化为民情怀,增强“如我在诉”“如我在访”意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深抓司法能力建设。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案经我办无信访”活动,促进能力提升。与皖西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分类、分批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加强多岗位历练,实现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35岁以下的在编干警和省聘书记员分别组建青年干警和书记员综合素养提升班,常态化、针对性培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升。1篇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系统百篇优秀案例。

严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三不腐”机制一体推进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实行中层干部政治监督谈话和廉政评估制度,选任18名廉政监督员,开展专项审务督察7次,日常督查15次,发布通报8起,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五、坚持以理念提升为先导,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激发新动能

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开展“树牢正确司法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讨论活动,提升司法理念,制定能动司法清单。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着力培养以“办案论英雄”为导向的审判执行文化,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7个派出法庭(巡回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抓前端、治未病”。我院南溪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六安市唯一一家)。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健全“分调裁审+司法确认”工作机制,速裁案件办理平均用时11天。健全立、审、执、监、访衔接机制,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列席审委会,推进审判流程衔接有序、运转高效、全程监管。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充分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召开审判委员会31次,研究案件和事项101件次。落实“阅核”制度,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157件。完善发改案件评审、案件季度评查、审判态势分析通报制度,统一法律适用,保障类案同判,提升审判质效。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数字赋能,推广智能语音转换、类案智能推送和审判质效管理平台。搭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7个派出法庭(巡回法庭)全覆盖。2023年3月启用智能中间库,共入库纸质卷宗9893件,入库率居全市前3名。配置20套在线庭审设备,开展线上庭审、调解,远程办案,完成网上立案 2299件,网上开庭1750次、在线调解3094次,让法官办案更高效、群众诉讼更便捷。

六、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障,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力求新突破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办理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调对接工作,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上门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调研座谈112人次。赠阅《人民法院报》,通过彩信、微信等平台推送法院工作动态。

认真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检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审理抗诉案件2件,办理检察建议1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接受各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聘任10名特邀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10 名,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全体干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被授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12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们深刻感受到,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树得不够牢,思想解放不够;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还有差距,

统筹考虑“三个效果”尚有不足;少数干警学习意识不强,习惯于“啃老本”,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开阔,方法不够多,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还需持续发力,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目标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在提高政治站位上坚定坚决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事项、敏感案件、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二、 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在依法能动履职上稳扎稳打

提升能动司法理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法理情,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升“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关注类案成因,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提升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意识,促进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三、 进一步树牢大局意识,在强化司法保障上善作善成

围绕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刑事审判,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加强民商事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审判,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力执行攻坚,提高执行到位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普法活动,淳化村风民风,助力乡村振兴。

四、 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在回应群众关切上唯实惟先

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立、审、执等环节难点堵点问题。案件办理中,更加关注民生,关注特殊群体,关注群众关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共享法庭”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五、进一步坚持守正创新,在推动司法改革上有序有力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监督责任体系,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抓好调研成果转化。推进“一庭一品”,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行“要素式审判”,全面落实“阅核”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更优更强

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三不腐”机制一体推进开展能力培养和作风提升行动,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健全员额退出机制,倒逼能力提升。落细落实从优待警举措。加强审务督察,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专业化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征程已经开启。县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能动司法,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金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金寨而努力奋斗!

“映山红·红五星”:金寨县花——映山红,寓意着永不言败、永不服输,契合着“坚贞忠诚、牺牲奉献、一心为民、永跟党走”的大别山精神。用她作为法院党建品牌,融入“红五星”元素,象征法院党组织如一朵朵浸染革命烈士鲜血的映山红,扎根绽放在皖西革命老区,为金寨的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无穷力量。2023年2月14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制定“映山红?红五星”争先创优实施方案,正式打造“映山红?红五星”党建品牌。

“党建+”六项机制:是指“党建+服务大局”“党建+诉讼服务”“党建+审判执行”“党建+信访”“党建+作风纪律”“党建+综合素养”。

“五优”:优秀党支部、优秀庭室、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信访化解员。

“五手”:审判高手、文书优手、执行强手、调解能手、办案快手。

“五星”:服务之星、宣之星、辅助之星、引路之星、和谐之星。

“一号司法建议”: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协同推进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法建〔2023〕1号),简称“一号司法建议”,并抄送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二号司法建议”: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以高质量的金融监管和司法保障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法建〔2023〕2号),简称“二号司法建议”,并抄送财政部、司法部。

“共享法庭”:指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是人民法庭的一种未来样态。“共享法庭”依托数字化手段,将工作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形成涵盖镇街、村社、网格、行业协会的城乡司法服务新格局。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庭一品”:是上级法院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人民法庭发展和建设的新思路,要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地缘优势,从现有的特色亮点工作着眼,以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深入开展“一个法庭创一个品牌”(简称“一庭一品”)特色创建活动,打造法庭特色品牌服务。

“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诉源治理”:通过多种治理方式,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纠纷,减少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通过分流诉讼中的案件,定分止争,有效防止案结事不了。无讼是诉源治理的最高境界,非诉是诉源治理的最佳方式,诉讼是诉源治理的最后途径。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五五司法改革纲要”中首次正式确立了“诉源治理”的司法理念。2021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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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程桦为首的朗庭会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程桦邀集他人投资注册成立六安市朗庭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自2011年3月开业以来,程烨等30余人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经我院审理后,判处程桦等30余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刑期,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1023万余元。

周某高空抛物案:被告人周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先后将家中摆放的花盆、花盆架、板凳等物品从八楼家中客厅窗户扔出,物品掉落在内部道路地面,未造成人员伤亡及他人物品损毁。后经现场勘验测量,周某高空抛物地点与地面距离26.7米。我院审理认为,周某为发泄情绪,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红”肖像权纠纷案:原告系自媒体时尚博主,经常通过其个人账号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含有其个人肖像的美妆视频、照片等内容,并在抖音平台积累粉丝8.5万,小红书平台积累粉丝6.4万,两个平台累计获赞超350万。原告发现自己的照片、视频在某电商平台店铺内被用作某商品主图展示,且该链接商品已有一定销量,遂诉至我院。我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以盈利为目的,在其店铺中使用原告的照片、视频用于商品宣传,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5位农民工与邱某及某家纺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被执行人邱某同时也是本案被执行企业某家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5位申请执行人曾与该企业建立了劳务关系。我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在近几年生产经营中,产品销售缓慢,资金流转困难,甚至难以支付工人工资。为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执行法院未将该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未将该企业必要的生产机器进行查封,多次在当事人间组织座谈会进行协调,给予企业资金回笼的时间。同时,在与本地银行进行沟通后,银行向该企业介绍了相关的贷款业务,助力企业进行融资。最终,15位农民工的工资得到全部支付,案件圆满执结。

为养殖企业注入发展“活水”:金寨某生态农业公司向徽银村镇银行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款到期后,担保公司代偿160万余元。经我院多次调解,限期该公司偿还银行本息46.7万余元,但其一直未履行,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面对企业重重困境和惨淡的生猪市场行情没有选择“躺平”,努力改变之前单一的生猪饲养模式,积极探索对虾养殖、小麦种植等多元发展模式,公司经营渐有起色。法官对该公司绿色发展理念十分认可,帮助其厘清“稳定种源培养、有序恢复生产”的发展思路。为保障银行胜诉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转,法官邀请银行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公司情况,达成“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的共识。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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