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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案件质量建设年”,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金寨县法院召开“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2-28 14:27:33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法院召开“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会.jpg

为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2月24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召开“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傅代玉出席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陈波带学了《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金寨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细致解读。

傅代玉指出,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主要解决当前该院案件质量总体不高,对标先进差距较大的问题,通过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提升素质,在继续巩固审执效率基础上达到降低发改率,降低上诉率,降低信访率,提升服判息诉率的“三降一升”效果目标,有效推动该院执法办案水平再提升,法院队伍建设再优化,司法生态再改善,努力实现该院工作在全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

傅代玉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凡事讲政治贯穿始终。全院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落实好上级法院规定动作和本院活动方案要求,确保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本次活动。二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全院上下营造奋勇争先工作氛围。进一步强化争先的意识,创先争优、力争上游。三是要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关键质量指标的考核。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案件质量建设的重要性。抓好案件质量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坚持质量兴院,全力抓好案件质量建设,以高质量的法院工作为金寨经济发展建设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要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宣传法院案件质量建设活动的措施、进展和效果,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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