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显才与被执行人卢煜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显才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皖 1524 执 2398 号执行标的:100000 元本金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1)皖 1524 民初 3627 号
被执行人:卢煜
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 47 号公共集体户(挂户) 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7608144534
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位置信息并被本院拘留的,奖励1000 元。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
到位的,本院将根据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 1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法官
举报电话:17856409110、0564-2708110
本院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金叶路与梅山湖路交叉口西南 13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