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的微信弹出这样一条消息:“经家庭会议研究决定,为了喜迎二十大,在建党节前交纳党费1000元。”这是第二党支部党员胡家栋同志为感谢党组织多年来的培养交纳的特殊党费。”
胡家栋,1968年出生,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也是一名正直的人民法官。入党近三十年,他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关心党和国家的“大事”以及工作和生活当中的“小事”。他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每年都会默默地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爱心捐助,切实将“大善无言、至爱无声”落到实处。
胡家栋以这样的方式,默默奉献着“爱”,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党员的初心与使命,也为每一位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