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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店法庭:四天化解百万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5-25 17:02:02 打印 字号: | |

你们法院办事的效率也太快了,仅仅几天就为我们化解了纠纷,减少我们企业诉讼的麻烦。”金寨县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向江店法庭法官表示感激之情。

2021年,被告金寨县某生态旅游公司为其酒店度假村项目向原告合肥某家具公司采购家具事宜,合同签订后被告仅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之后再未支付,在此期间原告为保存和维护被告预定的家具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损失,遂起诉至法院。

5月16日案件立案之后,法官全面了解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当天立即驱车赶往被告的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并给该公司送达相关文书。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说到,自2022年以来,因疫情影响的原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酒店度假村项目无法按时开业,遂导致没有及时还清货款。5月19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金寨县某生态旅游公司自愿支付合肥某家具公司货款85万余元,此款分两批进行支付,待生态旅游公司将货款支付完毕后7日内,原告合肥某家具公司将约定的下欠家具一次性交付给生态旅游公司。该案的调解以最快的速度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维护了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此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仅用时四天就圆满了结。

近年来,金寨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及时为案涉企业进行调解,缩短了涉企案件审理周期,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力的保障,切实让司法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任伟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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