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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打官司也有时间限制,超过时间即败诉?
  发布时间:2022-04-26 08:34:24 打印 字号: | |

1、基本案情:

近期,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王某某起诉被告赵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5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赵某某辩称,双方之间的生意往来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原告王某某于2022年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法院裁判:

庭审中,原告王某某表示每年都电话催要货款,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赵某某也不认可原告王某某向其催要过货款。原告王某某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本案存在其他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故本案原告王某某在2022221日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赵某某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采信,遂判决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3、法官提醒: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原告无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止或者中断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原告丧失胜诉权。(翁仕娟)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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