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案件,被告通过微信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2020年被告李某在乡镇做水泥路修建工程时向原告王某购买水泥,当时约定现款现货,王某按约交付了水泥,然而直到工程结束李某仍欠王某水泥款27000元未付。2020年底,在王某的不断讨要下,李某仅支付了14000元,下欠13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王某无奈只能提起诉讼。
“老李啊,你欠人家水泥款两年怎么不给呢?人家卖水泥挣点辛苦钱也不容易,你赶紧把这一万多结清了吧!”金寨县法院专职调解员王琪在电话里语重心长的说。“不就一万多块钱么?我又没说不给,他想起诉就起诉,咱们法庭见!”电话那头的李某嘭一声将电话挂断了。调解碰壁,王琪没有放弃,当即又一次拨通了李某的电话。“老李啊,做人要讲诚信啊!你欠钱是事实,人家生活也困难,真要是对簿公堂了,正月间的大家都不好看……”经过了调解员的多番释法明理,李某终于被说服,同意微信付款。调解员立即加了李某的微信,李某通过微信将13000元转给调解员。调解员立刻将该笔案款转给了王某,一触即发的矛盾就这样被化解。(陈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