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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0 12:31:22 打印 字号: | |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

政法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金寨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指导组统筹指导,市法院有力指导,县委坚强领导、县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坚决扛起直接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引领,狠抓自查自纠、组织查处、顽瘴痼疾整治,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人民评判。


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整治措施

1)制定《“三个规定”学习培训计划》,开展“万长”大宣讲,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以及专题辅导、学习研讨、谈心谈话等方式,讲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

2)制定《“三个规定”宣传方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通报机制》,在院微信公众号、官网宣传“三个规定”内容,为干警订制手机彩铃,发布抖音短视频,LED大屏滚动播放等多种渠道宣传“三个规定”政策。

3)依托最高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建立《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

4)落实领导带头填报制度,压实填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院党组指派人事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定期分析,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整治成效

通过教育引导、自查填报、内外通报、线索排查、完善机制、形成氛围等,让自觉如实依规记录报告成为常态,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落实“三个规定”机制健全完善,初步实现了司法办案环境有效改善,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更加规范。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一、整治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通过动员部署、专题学习、谈心谈话等形式,解读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2.全面梳理排查。在组织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并作出承诺,同时通过组织核查、会同税务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业协查、受理举报投诉、公开接受监督等形式,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组织甄别认定。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核、比对和甄别,必要时开展相关调查并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准确认定。

4.依规依纪处理。对认定为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要求干警及时清理。拒不退出或虚假退出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5.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从事司法审计、司法鉴定、司法拍卖、中介服务、法律顾问等有偿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加强离任前教育,讲清政策界限,组织签署离任从业承诺书,严防离任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等问题发生。

6.建立长效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查相关线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査联控联防、入职审核把关、岗前任职承诺、岗位调整前核查、纳入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内容等机制。

二、整治成效

违规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一、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向法院退休、调离、辞职等人员宣讲解读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督促存在问题?的人员向组织坦白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不存在或已向组织讲清问题书面承诺。

2.深入自查自纠。健全离任人员工作台账,深入摸排,签订《承诺书》,进行自查自纠。

3.强化部门联动。一是通过函询司法局、院审管办、各业务部门等形式,对本院离任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及其在本院代理案件情况进行摸排;二是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组织案件评查、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比对是否存在隐形“司法掮客”情形;三是根据线索核查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职能机关处理。

4.规范离任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强化竞业限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运用约谈、申报等方式,掌握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分类处置处理,对多渠道反馈问题线索加强甄别,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会商,明确处置方式,及时跟进监管。

5.健全管理机制。出台《金寨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离任人员从业行为的意见(试行)》,对离任人员离任前谈心谈话、企业兼职(任职)审批等内容予以规范,强化离任人员从业行为源头监管。

二、整治成效

实现自查排查“零死角”,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信访投诉举报定向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处置到位,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职能机关。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业制度,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诉讼费退费不及时

一、整治措施

1)全面梳理排查。

召开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制定并印发《金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逐案核查应退未退案件,并建立清退台账。

2)及时纠正问题

对发现的应退未及时退费案件,做好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当事人反映并查实法院工作人员拖延办理退费的,限时办理并予以通报;对2020年之前的旧存应退费案件,当事人申请退费且提供银行账号信息的,各承办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不得拖延和拒不退费。

3)健全完善制度。

制定并印发诉讼费退付办法《金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诉讼费退费手续,畅通退费渠道,探索退费简化程序,定期通报,将案件诉讼费退费情况纳入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对违反诉讼费退费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健全诉讼费退费长效机制。

二、整治成效

2020年1月-2021年3月31日生效案件应退未退诉讼费已经全部清退;自4月6日起,应退诉讼费的生效案件,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杜绝诉讼费退费不及时情况再次发生;2020年之前的旧存应退费案件,当事人申请退费且提供银行账号信息的,各承办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不得拖延和拒不退费。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一、整治措施

(1)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召开金寨县法院顽瘴痼疾工作推进会,对历年来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梳理,结合刑事政策调整时间节点,明确不同时期法律法规、刑事政策和工作要求,为案件复查工作提供依据。

(2)全面梳理排查。抽调刑庭、审管办干警,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同时利用大数据排查,全面梳理1990年以来我院所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3)严格审查核查。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有权人”“有钱人”提前出狱、“纸面服刑”等突出问题,重点核查涉黑涉恶罪犯、服刑前县处级以上的罪犯、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罪犯,以及有举报反映或已掌握相关线索罪犯的案件。按照相关审查要求,强化实质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5)限期整改追责。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个认真梳理、甄别、认定,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按照法律规定限期整改,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撤销的及时撤销。

(6)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金寨县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办法》,并利用数据化信息平台加强对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建立健全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防范和源头治理机制,对法官承办流程动态进行实时跟踪记录、留痕,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违规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二、整治成效

通过专项整治,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真诚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判,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联系电话:0564-2708366

金寨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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