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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院审查,你提交的诉 一案的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请你予以补充和补正后再来本院申请立案。现将需要补充、补正的内容告知如下:
一、需要补正诉状的内容
口1.起诉人(自诉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等),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口2.被告(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口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口4.证据和证据来源
口5.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口6.原(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本院管辖范围内的证明
口7.
二、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口1.诉状原本、副本 份
口2.起诉人/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口3.起诉人/自诉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口4.起诉人/自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口5.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关系证明。
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