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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金寨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30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5-12 11:33:3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2月至4月期间,金寨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了30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充分考虑了公租房的管理和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情况,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马某,辖区内的困难户,经统一安排与相关公租房管理公司建立租赁关系,虽然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未按规定交纳房租,遂被该公租房管理公司起诉至金寨法院。

该案事实清楚,承办人本可以就案办案,但是本着化解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承办人主动在原被告之间做工作,从社区了解被告的实际情况,多次找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被告马某按照要求补缴了房屋租赁费用,原告也放弃了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成功解决了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叶晓伟)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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