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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古碑法庭:拒不履行 深夜送拘
  发布时间:2021-04-30 18:43:10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凌晨,金寨县人民法院古碑法庭依法对长期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采取拘留措施。

丁某于2017年5月向胡某借款300万元,约定月利率2%,2018年12月前还款,利息2019年还清,并由王某为丁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丁某、王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胡某于2019年3月诉至金寨法院古碑法庭要求偿还本息,法院依法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丁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法庭通过多次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难以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在用足失信限高等手段的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要求,加大对该类“人难找”执行的攻坚力度,做好细致地摸排搜查。4月28日晚,承办法官接到线索,王某正在六安一家饭店就餐,第一时间赶到将王某拘传至法院。

面对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王某反复表示自己暂无还款能力,也未表露履行意愿。鉴于王某未如期报告财产状况、也未履行法定义务,法庭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天,并送至六安市拘留所,手续结束后,已是深夜两点,执行干警们又即将开始新的征程。(汪超)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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