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年前我肯定将欠款还清.”这句对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发生在江苏省无锡市案件调解现场。
2014年张某给王某做工,工程结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了工资欠条,并约定次年5月底前付清。但时间已过,欠款未到。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金寨县法院人民法院南溪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王某去向不明,多年不曾回家,也不和家里联系,其名下又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是,执行法官没有因为结案而放弃寻找王某,每隔一段时间执行法官便去一趟当地的村委会和王某家里了解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21年4月初掌握了王某在无锡工地做工这一重要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动身前往无锡。
凑巧的是,张某因从事地铁方面的施工工作,手机打通,案件信息沟通方面存在时间差,误认为法院对他的案件已经放弃执行了,便到相关部门反映。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想方设法终于将双方约到一起,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耐心劝解及释明法理,王某与张某握手言和。在双方将要离去的时候,张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对法院的误解也全部消除。(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