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彻落实,金寨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亲自前往案件现场进行纠纷调解。
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寨某镇政府因建设工程中的税费承担问题产生纠纷,因多次协商未果,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金寨某镇政府诉至金寨法院。立案之后,主审法官张传清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并开庭进行了审理,由于案件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调解意见。
4月22日下午,民二庭法官张传清 、郝诗亮亲自前往案件纠纷现场,并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两位法官释理说法,分析建设工程中的税费构成与承担问题,与政府有关领导及各自代理人共同探讨纠纷解决方案。双方在平等、友好的气氛中,初步达成了调解方案。
下一步,金寨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基层,为民解忧,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民二庭 李光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