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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金寨法院为方便工人诉讼 雨天达成五份调解协议
  发布时间:2021-04-08 15:59:52 打印 字号: | |

4月7日下午,金寨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达成了五份特殊的调解协议。这五份调解协议,是应原告诉求,经承办法官协调沟通后,选择在阴雨天气达成的,它见证了司法为民的“用心”“用情”“用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原告储某、陈某、何某、饶某、谈某2018年在被告葛某承包工程的工地上从事运输工作,工程结束后,葛某与储某、陈某、何某、饶某、谈某分别进行了结算,并出具了欠条。储某等五人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金寨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这五起案件均是同一个被告,在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李冠萍很快联系上了葛某,在查清事实后,对葛某做调解工作,葛某表示接受法院调解,但由于其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工作,需要在晴好天气赶工期,希望能将调解时间安排在雨天进行。李法官理解晴好天气对建设施工类工作的重要性,于是便查看天气预报,恰好预报显示三天后会有雨,如果定在那时调解,既可以解决葛某的难处,也不会耽误案件的审理。随后,她将葛某的愿望转达给了五个原告,原告考虑到跟葛某是多年的合作关系,均表示同意。

雨如期而至,葛某也如约来到法院,他很感谢法官以及原告理解他工作的特殊性,抽出时间答应在雨天进行调解。最终,经过李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五名原告分别与葛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金晶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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