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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金寨法院“四举措”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31 09:19:4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激励广大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金寨县人民法院“四举措”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一是立足岗位,扎实工作。金寨法院要求全体干警立足本职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每一次来访,认真解释群众的每一个诉求,认真听取群众的每一个辩解,把简单案件及时办结,把复杂案件定期办铁,把重点案件按时办精。在各自岗位上,踏踏实实干事、默默无闻工作,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事。

二是梳理问题,带案下访。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次进行信访的案件,人大代表所关注的个案,立案庭、审管办(研究室)分别进行梳理,由院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参与,深入乡镇、村、农户家中,变群众“上访”为院领导带案下访,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问题。

三是郑重承诺,及时退费。当事人到法院诉讼,要预交诉讼费用,案件审结后,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应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为做好这项工作,金寨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公告,及时向当事人作出郑重承诺:在我院进行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10日内予以退还。每一位法官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成退费工作,真正体现为群众办实事。

四是信访案件,限时办理。针对当事人的信访案件,从来院登记之日起15日内予以办结,并向信访人作出回复。这一要求,作为一项制度要长期坚持。每位院领导及负责办理信访案件的部门负责人、承办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信访内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当事人回复,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颖)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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