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宣传
金寨县人民法院首次对申请执行人开出“罚单”
  发布时间:2020-09-14 09:31:43 打印 字号: | |

陈法官,我知道自己错了,以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再也不敢这样了……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首次对一名申请执行人潘某开出2000元“罚单”潘某推搡撕扯执行干警、妨碍公务、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最终自食其果

不久前,在金寨法院大院内,执行干警正准备外出执行,申请执行人潘某突然出现将警车拦停,质问执行法官其与被执行人丁某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相关事宜,称案外人蚌埠某市政公司同意代丁某支付欠款,为什么法院不予支付。执行法官一再表示案外人同意代为支付的手续并未递交法院,暂无法支付款项,且现在急需外出执行紧急公务,可事后电话联系沟通。潘某不满意答复将警车门拦住不让离开,推搡对其劝阻的法官,并拿出手机对车内执行法官进行录像,态度十分恶劣。为防止事态继续恶化,执行法官当即将潘某控制在羁押室,制止了当时混乱的局面。

潘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执行法官当即对潘某进行训诫,告知其行为严重妨碍法院执行、扰乱法院执行秩序,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明法理,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妨害执行行为十分后悔,当即写下悔过书,并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鉴于潘某认错态度良好,金寨法院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法官当场宣读罚款决定书,潘某表示无异议并当场缴纳全部罚款。

(作者:刘颖 冯媛)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金寨县金叶路南端

电话:0564-270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