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亲手将12000元送去医院,在法官的帮助下,申请人周某终于要回了部分欠款,植物人儿子的医疗费暂时有了着落,他紧紧握住了执行法官的手,连连感谢。
2014年4月,周某之子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伤害成植物人,后通过诉讼赔偿等方式获得近百万元资金。其侄女婿吴某知道周某为儿子治病手里有部分存款,于是就以工程投标急需钱等各种理由多次向周某借款共计98.5万元并承诺随要随还。周某想着医院暂时交付了押金,基于对亲戚的信任就将钱借给了吴某。但当周某准备再次交钱找吴某要钱的时候,吴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钱,周某无奈将吴某起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吴某答应在6月20号之前偿还25万,到期后,吴某仍然分文未付,周某之子因缺钱无法继续治疗,生活陷入困境,周某遂到金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迅速进行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发现吴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与吴某电话联系,吴某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而周某在医院一直“等米下锅”。8月27日早上九点,得知吴某的行踪后,执行法官制定周密的计划成功将吴某拘传至法院。慑于强大的执行攻势和威严的法律惩戒,吴某当场履行了12000元。考虑到周某治病仍然急需用钱,吴某又拒不还款,为确保周某之子继续治疗有保障,促使吴某尽快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吴某采取拘留措施。
被送进拘留所的吴某,深刻体会到自己的言行不仅触犯法律,而且有愧自己的良心,承诺会尽快将其父亲名下的两层四间房子卖掉用来还款。
(作者:刘颖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