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现在知道错了,我想把拖欠张某的货款付清。”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古碑法庭的法官接到了来自被执行人余某的电话,余某在电话中向法官承认错误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内容。
金寨县的余某长年在外省经商,自2016年起多次从张某处进货,经双方结算,余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拖欠货款的情况,并约定在2017年12月前付清。到了时间,余某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张某在多次索要未果后,于2019年10月诉至古碑法庭。
审理过程中,余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理此案,并判决余某支付张某货款27616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余某仍然躲避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余某正在外省陪家人办事,准备返程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机票,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会带来不利后果,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余某于8月10日下午将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法官也依法屏蔽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沈杰 孙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