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至10日,金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叶乃余等1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庭审采取“线上”远程视频及线下庭审同步展开的方式进行。
金寨县法院法警大队接到刑事审判庭开庭警务保障任务后,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针对本次庭审被告人数(19名)多,有在押(9名)有取保(10名),有男(16名)有女(3名)等情况,法警大队立即召开庭审警务保障专题会议,制定《叶乃余等1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一案警务保障预案》,将安检、驻守、值庭等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做实做细。
由于本次庭审活动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庭审安全及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法警大队指派2名法警进驻县看守所指导并协助看守所民警做好庭审活动期间在押被告人的提押、看管工作。根据警务保障预案,县委政法委协调抽调20名公安民警、3名医护人员协助法院做好庭审活动期间安全警务、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为旁听人员发放旁听证,对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亲属进行体温检测、安全检查、信息登记,安康码扫描。
为期4天的庭审活动,法警们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克服持续时间长、值庭任务重等困难,团结协作,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有力地维护了庭审秩序,确保案件审理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本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较好地展现了金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业务技能。
(作者:胡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