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特来对接前两天贵院向我局发出的司法建议相关事宜……”6月5日上午,金寨县河道管理局副局长、水政科科长王军,带领县公安局抽调至县“四治办”民警张文强、吴小玲,法律顾问余述琴等一行人来至我院进行司法建议对接工作,刑庭庭长李兵组织并参加了座谈会。
我院在审理张某某非法采矿、叶某某非法采矿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非法洗砂、采砂、向外运输非法采挖的砂石土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滋生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我院于2020年6月2日向河道管理部门县水利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县水利局加大查处和管理力度,落实巡查制度,做到河道排查无缝对接;建立全面联防管理模式,形成群治、群防新局面;鼓励群众举报“保护伞”、“砂霸”线索。
王军表示,在收到我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函复。王军介绍,县水利局自2018年6月起,全面启动砂石资源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四治办”,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实行日常执法和集中突击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加强源头企业监管,规范砂石资源市场。下一步将继续优化工作队伍、加强督查考核、整合工作资源和规范审批机制,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依法管理砂石资源。同时,王军指出,砂石管理工作不仅涉及到县水利局,各乡镇也有协调配合的责任,建议我院向有关乡镇也发出司法建议,强化管理和协调工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金寨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安、资源环保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并督促进行函复,做到发出有回应,问题有解决,建议有效果。
(作者:金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