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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断栏杆入车库,造成损失应赔偿
  发布时间:2020-03-13 09:41:05 打印 字号: | |

买房子的时候说可以免费使用地下车库,现在凭什么不让我进?,林某在庭审中多次重复着这句话,但是仅靠大嗓门无法占理。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业主掰断小区车库道闸栏杆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为金寨县某小区的开发商,在小区住宅楼的地下一层建设了人防工程和停车位,并在地下车库入口处安装了智能停车系统。被告林某为该小区业主,2019年6月林某在开车进车库时,因从未办理缴费手续导致无法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一怒之下被告便将原告的道闸栏杆掰断损坏。后小区物业报警,就赔偿问题双方多次协调,林某始终认为自己为本小区业主,理应免费使用地下车库,协调未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方提供了当天被告掰损道闸杆的视频、派出所询问笔录、维修发票等证据,而被告方以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为由拒绝与开发商进行调解。

金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该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安装了智能停车场系统,被告未通过合法正当的手续和方法进入,并采取暴力手段损坏车库入口闸道门禁杆,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导致该财产损害的直接原因,原告系该财产的所有者,有权请求被告负担对此进行维修花费的费用,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400余元,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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