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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遇火灾,干警冲在前
  发布时间:2020-02-18 18:52:04 打印 字号: | |

“救命啊!”2月18日午间,正在明汇城小区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巡逻工作的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伟和干警汪浩第一时间发现小区一户住户的窗台上浓烟滚滚,楼道里传来阵阵呼救声。

鉴于火情十分紧急,汪伟立即打电话召集其他防控值守干警到场,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物业公司和公安消防部门。通过物业公司确定了失火地点是该小区13栋2203号房间,该户家中无人,邻户业主发现失火后,担心火势蔓延,又无法进行处置,故而呼救求援。在准确了解火情后,法院干警又会同物业公司人员与该户业主取得联系,从同小区的其亲属处取得备用钥匙赶到现场入户扑救火灾。党员干警陶鑫手持干粉灭火器冲在前方,冒着浓烟与在场执法局和物业公司人员一起扑向位于阳台的火源。经查,火灾是由于该户空调外机短路引起,由于处置得当,明火在消防人员到场前便被扑灭,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也最大限度地减免了业主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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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解除后,参与扑火的法院干警们全身满是干粉和烟灰。但大家一致表示,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遇到突发事件挺身而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法院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干警们的迅速反应、勇敢果断也得到了周边住户和物业公司的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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