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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三天后,亲戚还款来
  发布时间:2019-06-21 10:14:38 打印 字号: | |
620,被执行人郭某的外甥慌忙来到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代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也如愿领到了被拖欠多年的案款。

郭某原在浙江省温州市从事电镀加工,因业务需要,便长期从当地经销商黄某处购买材料。20121月双方结算,郭某需支付货款10万元。但郭某在出具欠款凭单后,始终未如约还款。黄某便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金寨法院江店法庭,法庭依法支持了其还款诉求。

执行过程中,因郭某长期在外、东躲西藏,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案件也一度陷入僵局。617日,法庭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郭某现正在老家,便立即前往将郭某控制。鉴于郭某长期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官当即决定拘留其十五天。在被拘留三天后,感受到强制措施压力的郭某终于悔悟,委托其外甥前来代为履行了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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