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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款逍遥法外,被拘留迫使履行
  发布时间:2019-05-29 21:08:15 打印 字号: | |
困难时期朋友借钱相助,到期后拒不返还,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公然藐视法律权威,长期在外躲避执行,被控制后还与执行干警软磨硬顶,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终被拘留,近日,金寨县法院青山法庭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家住金寨县青山镇的王某和熊某系朋友关系。201312月,王某急需用钱还汽车按揭贷款,便向熊某借款55000元,熊某考虑到双方关系确实不错,且两人都是门口邻居,就答应了,谁知借款到期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熊某一狠心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还款,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熊某诉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竟然玩起了人间“蒸发”,长期在外下落不明,法庭干警多次来到村部和王某家中了解王某去向,却得知王某不仅对妻儿不管不顾,甚至老父亲卧病在床也不回来看望,长期逍遥法外。

525,法庭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熊某的电话:“你们赶紧来,王某在安徽省肥东县某地打工”。得知这一消息后,法庭干警立即驱车赶赴肥东县在王某务工场所将其控制,虽然干警反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王某却坚称自己没钱,且态度恶劣地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强制措施。送拘路上,王某终于主动要求履行。529,王某给付了全部案款,此案也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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