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干警远赴常州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最终在法官主持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以提供劳务的方式抵债的和解协议。
家住金寨县青山镇的金某常年在江苏省常州市务工,因业务往来与舒城县的梅某相熟成为好友。2014年金某向梅某借款20多万元购买一台铲车,并用于在梅某公司工地施工。金某在有了一定收入后开始沉迷赌博,最后铲车也被其变卖偿还赌债。梅某多次规劝,金某始终不知悔改,且借款一直分文未还。梅某一气之下于2018年4月诉至青山法庭,法庭依法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2019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庭干警查明金某的唯一住房已被抵押给银行,且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4月25日,执行干警来到常州,将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执行谈话。在法官的训诫下,金某悔不当初,声称梅某仁义,自己问心有愧,决定好好工作不再赌博。梅某也表示愿意谅解金某,并希望法院不要对金某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金某继续在梅某公司务工,所得工资一年一结算,用于偿还债务,一直提供劳务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抵付期间梅某提供金某食宿及生活费,至此案件得以执结。(郝诗亮 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