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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反目,拘留还款
  发布时间:2019-04-25 17:30:00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执行干警赶赴上海,将长期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叶某拘留并最终顺利执结案件。

郭某与叶某均是金寨县天堂寨镇某村村民,二人为叔侄关系,两家原本相处甚好。2013年,叶某外出创业,向郭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出具借条,但借款到期后叶某仅支付了一年的利息。因借款是郭某从银行贷款借给叶某,迫于银行压力郭某多次催要余款,但叶某始终未返还,最后干脆不接电话。在催要过程中,两家亲属也为此闹得脸红脖子粗。2018年8月,郭某将叶某诉至金寨县法院青山法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叶某支付郭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叶某在上海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企业,生意还算红火。法庭干警多次电话通知其履行义务,叶某也口头承诺还款时间,但均未如期兑现。执行法官到其家中开展执行工作,叶某也避而不见。4月22日,执行干警获悉叶某正在厂里处理业务,遂于当日赶到上海,将其拘传到当地法院。叶某被控制后仍信誓旦旦地保证将于2019年6月底还清借款,并当场电话与郭某协商,遭到郭某拒绝。见叶某无还款意愿,法庭依法在上海对叶某采取了拘留措施。4月24日,叶某托家人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鉴于叶某行为,法院决定对其罚款3000元后才提前解除拘留。(郝诗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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