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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索赔路,一日执行保权益
  发布时间:2019-04-18 16:48:41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雇员卢某最终拿到了赔偿款14万元,至此,长达两年之久的索赔之路结束。

2017年6月,卢某在张某、李某、廖某、胡某四人承包的工地内工作时,被砂轮轴卷伤了左手,导致左手严重受伤、生活不能自理,卢某伤愈后,多次找到发包方协商赔偿事宜,均因四人相互推诿未达成一致。见四人对自己的伤势不管不顾,卢某越想越气,遂于2018年3月将四人告上青山法庭。法庭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四人连带赔偿卢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方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四被执行人经法庭电话通知也不到庭。4月17日上午,青山法庭干警驱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李某家中将二人带到当地村部,督促二人通过电话与另外二人联系,但四人依旧相互推诿,均声称资金困难没有钱。法庭干警便果断决定对张、李两人采取拘留措施。二人见势不妙,赶紧联系家属给付案款。电话那头的廖某某和胡某得知张某和李某要被拘留的消息,迫于压力也主动联系法庭,最终在张某和李某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四人最终协商一致,案款全部打入账户。鉴于张某行为较为恶劣,法庭依法对其罚款三千元,案件顺利执结。(梁晓晓 廖友)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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