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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民工劳动报酬 执行干警喜获锦旗
  发布时间:2019-03-26 10:07:20 打印 字号: | |


3月25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斑竹园法庭执行干警一上班便收到惊喜,原来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陈某送来了一面锦旗。

2015年,陈某受雇于被执行人漆某,为其在山西承包的两个工地务工,经结算工资为96993元。后漆某支付37000元,余款59993元漆某于2017年1月26日向陈某出具欠条。2017年3月16日,漆某通过微信支付陈某5000元,下欠54993元一直未支付。陈某诉至法庭,经法庭判决,漆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陈某工资54993元。

但漆某未如期履行法庭判决确定的义务,于是陈某于2019年2月26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漆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漆某不仅不缴纳案款、不报告财产,且在法庭多次电话传唤其到庭履行义务后也均拒不到庭。3月19日中午,执行干警得知漆某在金寨县沙河乡某酒店参加婚宴,第一时间赶赴该酒店将正在喝喜酒的漆某拘传到庭。

最终,漆某慑于法律威严,将所欠陈某工资54993元如数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执行案款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王进)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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