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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体现司法温暖,依法追回贫困户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9-03-05 08:29:41 打印 字号: | |

34,金寨县人民法院斑竹园法庭成功执行一起涉贫困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迫使被执行人兑现贫困户涉案赔偿款60000元。

20176月,金寨县斑竹园镇的贫困户张某驾驶摩托车与漆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漆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张某全身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张某伤情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各一处。作为在册贫困户,张某家庭本就困难,家庭收入来源都依靠张某务农、打零工,此次事故更是让这个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20182月,张某到斑竹园法庭起诉了漆某,法庭判决漆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漆某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而且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也始终没有发现漆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2019年是金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金寨县人民法院坚持深入推进法治扶贫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贫困户张某的赔偿问题也成了斑竹园法庭全体干警的一块“心病”。3月初,经多方打听,法庭终于得知被执行人漆某在合肥务工,当即赶往其住所将其控制,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漆某当场兑现了60000元,并承诺在六个月内付清余款。(王康)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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