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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执行高压 主动和解给付
  发布时间:2019-03-05 08:26:35 打印 字号: | |



34,金寨县法院江店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圆满解决了一起涉农民工案件并当场给付完毕。

华某、吴某等六人为卢某承包的工程做木工,工程完成后,卢某却迟迟不支付工资,原告等人多次催讨,卢某均以无钱为由推脱,要求宽限给付期。20192月,六位木工见卢某仍旧没有支付工资的想法,便起诉至金寨县法院江店法庭,法庭受理案件后依法传唤卢某到庭送达了法律文书材料,并通知其34日开庭。送达时,卢某看到法庭刚刚为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带上手铐准备采取拘留措施,法官趁机及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强调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会收到法律严惩,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卢某主动表示,对“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有一些了解,现在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自己不想成为被执行人,愿意尽力与原告和解。

开庭当天,原被告到庭后,在法庭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卢某当庭兑现40000元,余款约定于201991日前付清,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陈波汪超)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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