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园人民法庭为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派出基层法庭之一,位于金寨县西部,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辖斑竹园镇、吴家店镇、沙河乡、果子园乡,面积611平方公里,人口近10万,是典型的山区法庭。审理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本庭审理案件的执行事项;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办理县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庭现有干警 7名,其中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驾驶员1名。
1977年5月,法庭获准成立; 2000年12月,并入金寨县南溪人民法庭;2007年12月,法庭恢复办公,并明确为副科级建制。2012年11月,经斑竹园镇党委批准,成立中共金寨县斑竹园人民法庭支部。法庭审判楼于2018年2月投入使用,占地6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办案区、办公区、休息区,建有标准化科技法庭、智能化会议室、法官工作室、调解室、党员活动室、荣誉室、干警休息室、诉讼服务大厅、乒乓球室、篮球场等。
自2007年恢复办公以来,法庭干警始终牢记“公正 廉洁 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践行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法庭先后荣获“金寨县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金寨县文明单位”“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六安市优秀人民法庭”“安徽省优秀人民法庭”等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功”;法庭支部先后荣获“金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示范党支部”等称号。
办公地址:金寨县斑竹园镇S210加油站东南150米
联系电话:0564-270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