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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青山法庭:“三心”工作法巧执行,一天半结案四件
  发布时间:2019-02-01 15:14:04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干警在春节前涉民生等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注重改变工作思路,对被执行人采取耐心教育、细心释法、热心沟通的“三心”执行工作法,130-31日仅用时一天半执结四起案件,收效明显。

青山镇某村村民桂某以创业为由向同村李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欠条,到期后未还款,李某将其告上法庭,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桂某仅支付5千元便想不了了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立案当日,法官联系桂某到庭向其送达法律文书,敦促尽快履行。桂某始终低头不语,无动于衷,干警便将近期拘留“老赖”的照片交其浏览,桂某方才意识到,不还钱可能过年都要在拘留所了,当即电话通知家人送来案款。

执结该案后,法庭干警又赶赴燕子河镇,将另外两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梁某、田某传唤至政府接待室,向其说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影响。二人一听,向执行法官表示“如果不是你们宣传这些法律知识,我们还真的不明白,感谢你们的执法态度,我们马上给钱!”

马某与丈夫卢某协议离婚后,卢某一直未履行给付婚生子抚养费的法定义务,马某遂申请强制执行。131日,法庭干警早早到卢某家中将其带至法庭,可卢某表示不知道自己要给抚养费。当法警拿出手铐的时候,卢某一看不能再装糊涂了,立即联系马某商讨解决方案,经双方沟通,卢某现场通过微信支付8千元,并承诺41日前将下余款项一次性汇给对方。执行结束后,马某多次电话向法官表示感谢。(廖友 汪超)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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