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开文:
本院受理原告李婷与被告黄开文离婚纠纷一案,李婷起诉请求为:1.离婚;2.李赫升由李婷抚养,黄开文每月支付抚养1000元。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29日14时30分在本院斑竹园法庭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出庭应诉,逾期不至,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