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8日,李某向陈某、王某借款17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由周某提供担保。后陈某、王某多次找李某、周某催要无果,致陈某、王某起诉来院,该案经本院判决李某、周某连带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27万元,但给判决书生效后,李某、周某一直没有给付,2018年3月陈某、王某正式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向李某、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对两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周某时发现,两人已经不知所踪,通过多方查找均无下落。正当执行陷入僵局时,2018年5月9日凌晨,申请人打来电话讲周某已经回家,现正在家中。执行法官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出发,将正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周某抓获。在与被执行人周某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周某极为抵触,认为自己不是担保人不应归还借款,经执行法官多次解释后,被执行人周某任然拒绝偿还借款,执行法官拿出提前准备的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周某见要把他带走拘留,表示会尽快筹钱还款,并主动找来申请人陈某、王某协商,由于借款数额较大,被执行人周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后,与申请人陈某、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分两次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孙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