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某系常年从事外墙脚手架分包的包工头。2014年1月,袁某及其两个儿子一起来到甘某承包的某处工地,为甘某搭建外墙脚手架。2014年12月28日,甘某立下字据,确认欠袁某三人工资128840元。后来,袁某三人多次向甘某索要工资未果。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甘某在外地承包脚手架工程,执行法官多次让甘某家人捎信给甘某,并多次通过电话及短信要求甘某到庭履行涉案法律义务。但是,甘某无视法院通知,均未到庭。
甘某系常年从事外墙脚手架分包的包工头。2014年1月,袁某及其两个儿子一起来到甘某承包的某处工地,为甘某搭建外墙脚手架。2014年12月28日,甘某立下字据,确认欠袁某三人工资128840元。后来,袁某三人多次向甘某索要工资未果。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甘某在外地承包脚手架工程,执行法官多次让甘某家人捎信给甘某,并多次通过电话及短信要求甘某到庭履行涉案法律义务。但是,甘某无视法院通知,均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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