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宣传
穷尽措施仍执行不能 办案规范获双方理解
  发布时间:2018-04-12 09:10:40 打印 字号: | |
案件没有执行到位,申请人会不会不满?执行过程中穷尽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会不会有怨气?金寨县法院南溪法庭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做到规范执行,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官的工作表示认可与理解。

20176月的一天,家住金寨县某镇的张某和邻居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程某将张某打伤。张某伤愈后向程某索赔,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诉至南溪法庭。案件在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调和,最终依法判令程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合计67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程某送达执行文书催要案款并要求其申报财产,可程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给付案款,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程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以推进执行,可程某年纪大又患有疾病不符合拘留条件,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20183月,执行法官来到程某家中依法进行搜查,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得知程某每年有300元左右的补贴款,便立即到银行对其账户进行冻结。2018411上午,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对张某进行终本约谈,张某认为法官办案认真、规范,对执行结果表示理解,认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并会耐心等待冻结结果。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又将程某约至法庭,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告知其银行账户被冻结,程某表示执行法官办案规范、措施合法,他认可以补贴款抵付案款的解决方案,不提出执行异议。(沈杰)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