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家住金寨县天堂寨镇的陆某以妻子长期离家出走,不照顾子女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在11月15日开庭审理,经过主审法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孙某表示愿意调解。但考虑到案件涉及到两位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需要他们表态,法官决定在周日不影响孩子上学的情况下组织调解。
周日的早上,调解工作在法院的会见室里有条不紊的进行,调解工作从上午8点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法官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邀请了双方亲友,孩子的老师参加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以请入理,以理说法,希望他们能够相互体谅,在充分考虑到各自生活情况以及尊重孩子意愿前提下,提出多种解决方案。最终,原被告之间和平分手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家庭婚姻类案件属于家事纠纷,稍有处理不好就会导致矛盾的扩大,处理这种案件只有从群众的实际出发,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消除纠纷。”
2017年以来,金寨法院不断强化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周末审判,假日调解等便民利民举措,使周末提供司法服务成为常态。(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