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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开展“文明单位进社区”活动
  发布时间:2017-11-19 10:51:32 打印 字号: | |

11月18下午,金寨县人民法院6名党员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伟的带领下来到新城区明发广场明汇城小区开展“文明单位进社区”活动。

法院干警们仔细听取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对小区情况的基本介绍,实地查看了内部规划布局,并同物业公司人员一起清理了小区环境卫生,在了解到目前因小区缺乏停车位造成了不便后,干警们表示将协助物业公司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努力促进解决。小区物业公司表示,来自法院的关怀让他们在寒冷的天气里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今后采取有效措施,以“文明单位进社区”活动为契机,改进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金寨法院近年来持续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坚持党员进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常态化,将创建活动向庭室、家庭和个人延伸,以实际行动支持金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展现了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并荣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汪超)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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