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金寨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张传清独任审理。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为种植药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山场松树立木蓄积为20.56立方米,二人共同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法官仔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不时就案件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发问。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考虑到退缴非法所得和自愿认罪等情节,法庭最终均对二被告人判处拘役两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宣判后,法官还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庭教育,就滥伐林木罪的有关法律知识和刑事量刑情节等进行了详细的释明,强调美好的自然环境需要大家共同保护,学生们掌握知识的同时更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身边现实的案例、紧凑有序的庭审和语重心长的法庭教育让在场人员近距离感受到了司法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在场学生纷纷表示,今后将从自我做起,不做不文明的事,不破坏生态环境,自觉保护青山绿水。乡镇和校方也对本次校园涉农给予了肯定,希望法院更多地开展此类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了解法律。(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