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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暖人心 诉前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17-08-31 09:48:48 打印 字号: | |
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养女将养母起诉至法院,近日,金寨县法院江店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该起继承权纠纷案件,顺利挽回了双方当事人行将破裂的亲情。

原告孙芳系孙有明的养女,孙芳婚后嫁往外省居住生活。20163月孙有明患病去世,其家庭共有的拆迁安置房6间、拆迁补偿款26万余元,均被孙芳的养母王翠及哥哥孙超私自占有。自20166月开始,孙芳与其养母及哥哥因继承问题,展开了近十个月的遗产争夺战,经多次协商无果,今年8月,孙芳一怒之下将其养母及哥哥状告至金寨县法院江店人民法庭。

在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后,江店法庭分管立案的刘虎庭长,第一时间将被告王翠母子通知到庭,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被告母子宣传了非婚生子女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力求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妥善化解该起纠纷。法官经过近两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调解工作,被告王翠痛苦流涕,并最终与孙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该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丁贝贝)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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