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案款及执行费已经汇入法院账号,请不要把我们公司列入黑名单。”2017年6月14日 ,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的执行法官刚到办公室便接到了某公司法务部的电话,一起执行案件以自动履行结案。
2013年年初,金寨县的孙某来到外省做工程,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承揽部分项目,他把亲戚史某雇佣到工地上当保安。6月的一个夜晚,史某在工地值夜班期间昏迷,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余万元,史某家人与某建筑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孙某及某建筑公司列为被告诉至当地法院。此案审理过程一波三折,经过多次诉讼,最终在2016年由南溪法庭审理此案。法官通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史某和某建筑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