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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7-04-27 10:00:07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李X X,男,195575日出世,汉族。

住址:六安市金寨县X XXXX室。联系电话:X X

被申请人:陈XX,男,195575日出世,汉族。

住址:六安市金寨县X XXXX室。联系电话:X X

申请事项

向被申请人下发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返还借款 万元整。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声称以发展业务,资金不够为由,于 日向申请人借款 万元整,约定 日后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催要未还。据此申请,请求依法向被申请人下发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返还借款 万元整。

申请人

(注意事项1、申请书应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打印也可;2、份数应根据原、被告人数提供;3、所附证据应为复印件,份数与申请书相同,另附证据目录;4、如被告为单位(或公司) 应提供其工商登记信息)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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