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家住浙江的吕某在西河村成立了种植茭白的专业合作社,柴敦云等人受雇于吕某为其合作社种植与采摘茭白,每人每日报酬100元。至2016年11月,吕某欠下劳动报酬六万余元,柴敦云等人多次向吕某索要未果,将合作社及吕某诉至法庭。
考虑到涉案的贫困户法律水平不高,法庭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明白纸》,积极为他们联系法律服务所申请法律援助。为尽快实现贫困户的合法权利,法庭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免收诉讼费,快立、快审、快执,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审理完毕,合作社及吕某与柴敦云等二十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但是,履行期限届满后合作社及吕某并未按生效调解书支付欠款。无奈之下,柴敦云等二十三人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月1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让贫困户早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由法庭分管院领导章大年带领执行法官远赴浙江省缙云县吕某家中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向吕某释法明理,最终吕某慑于法律威严将全部案款汇入了法院案款账户。
元旦以来,斑竹园法庭切实开展涉民生专项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依法打击“老赖”,截至目前已实际执结案件近30件。(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