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江店人民法庭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从内外两个方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了司法工作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对内,规范调解程序,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推出具有本法庭特点的“2+3”(全面+全程;公心+诚心+耐心)调解模式。既规范强化了审判人员诉讼调解的意识,又提升了民商事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对外,对部分在法院调解时不配合,不理解,盲目要求判决的当事人,及时告知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和调解解决纠纷的优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积极配合,既增强了当事人对调解的认同,又促进了社会和谐。(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