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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强化信用惩戒 暴晒“老赖”
  发布时间:2016-04-14 21:08:29 打印 字号: | |
20164月初,金寨县人民法院将通过县城的公共电子屏幕和法院的显示屏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向社会公布,形成法院与社会的联动执行机制,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约束,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地履行义务,切实有效地破解执行难问题。

  金寨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发挥联动机制的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县城的公共电子屏幕和法院显示屏定期向社会公布,使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被社会公众所知晓,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压力,从而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多方面予以限制,加之在熟人社会的舆论压力,形成双重合力,切实提高该院执行效率,积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岳加宝)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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