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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23 21:46:24 打印 字号: | |
————2016年3月9日在金寨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寨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金寨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全面践行“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法治
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惩侵犯人身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案件20件22人。打击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76件88人。惩处侵犯公私财产犯罪,审结诈骗、盗窃案件30件40人。营造高压反腐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件13件14人。净化社会风气,审结涉毒犯罪案件3件3人,利用邪教犯罪案件3件3人。保护金寨生态环境,审结滥伐、盗伐林木案件29件32人。坚持罪与刑相适应,宽与严相结合,全年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3-10年有期徒刑 30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144人,其中宣告缓刑74人,缓刑率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民事审判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25件,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劳动争议和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108件,缓和企业职工矛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审结道路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案件314件,主持公道,为受害人减免损失。审结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纠纷案件45件,定纷止争,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审结涉及公司、票据等商事纠纷及其他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78件,维护社会诚信,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涉外民事纠纷案件2件,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件,拓宽司法领域,配合司法交流。民事审判注重和解,全年调解、撤诉结案1094件,调撤率达59.7%,稳居全市法院第一。民事审判注重效率,全年对86件小额诉讼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60.5%的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减轻当事人诉累。民事审判还注重扶弱济困,全年共对7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30余万元。
行政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2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24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审判中,严格审查涉诉行政行为,依法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在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中,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探索尝试裁执分离新模式。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5年县政府及县房管局、国土局和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人绝大多数都能按照规定参加相关案件的庭审,实现官民直接对话,优化了行政审判效果。积极扩大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社会效果,通过广泛沟通协调,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帮助化解行政管理矛盾,为全县城镇化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执行有力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工作作风更加强硬,执行行为更加规范。开展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执行信息网络查询系统,逐案录入执行基本信息、执行日志等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总对总”案件查控系统,全面联网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建立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监控、指挥外出执行活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31件旧存执行案件,例如全军乡的简某被拖欠了十几年的钱款在这次活动中得到执行兑现。强化执行措施,全年对60名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人决定司法拘留,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对6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追究刑事犯罪,将136名“老赖”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曝光。注重执行实效,全年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占执结案件标的总金额的76.3%,两次集中向36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款1709万元。
(二)扩大司法为民功能,维护社会平安
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县域发展。深度参与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0余万元、警车150台次,干警千余人次,按时完成江店棚户区第四期改造包保任务。化解防范金融担保、招商引资风险,集中审判执行一批担保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集中处理一批产业园区企业债务问题,涉案金额超亿元。参与张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派一名副院长、一名退居二线院领导和两名中层干部经常性帮助解决工程建设方与当地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投身扶贫攻坚、美好乡村建设,出工出钱与联系镇村共谋致富脱贫大计,完成光伏扶贫等具体任务;各基层人民法庭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各项综合整治、宅基地改革试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地方中心工作。
建成服务中心,优化司法为民。为更好的开展司法为民活动,2015年我院落实上级法院部署,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终于建成了功能比较齐全、设施比较先进的诉讼服务中心。中心总面积近500平米,分立案综合服务、信访综合服务两大部分,五个服务区24项基本功能。为登记立案、材料收转和约见法官、费用领退、司法救助、涉军维权开设窗口,“一站式”服务;为涉诉信访设置接待大厅、候访专区,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为小额速裁、信访听证、诉调对接、司法拍卖设置场所,一厅多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设置联络室,为律师设置工作室,体现重视,提供方便;将执行指挥、审判管理、诉讼服务、安保监控集中整合,建成综合指挥中心,监控指导办案,指挥危情处置。在国家级贫困县条件下,艰苦奋斗创业,因陋就简办事,坚持司法为民,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我院时给予肯定赞扬。
妥处涉诉信访,化解各类矛盾。降低立案门槛,拆除审查篱笆,着力解决告状难的问题,实现登记立案改革平稳过渡。实行诉访分离,引导依法办事,将一部分长期信访的老大难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开展院领导预约接访107次148人,职能部门常规接访、法官判后答疑约万余人次,源头治理信访问题,实现赴省进京涉诉信访零记录。认真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立案复查生效裁判案件8件,处理好人大、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14件,依法纠错,注重解决问题。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缠访、闹访等信访突出问题,对3名干扰执法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采取强制带离、决定拘留措施。
抓好司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加强与各类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典型案例、报道法院工作动态,全年有3000余篇稿件在各大主流媒体刊登。办好自有媒体《金寨审判》和法院网站,拓展法院窗口,让社会了解法院,让法院走向社会开展法官走进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活动,授课讲座20余场,沿街宣传5次,义务劳动34次。开展群众走进法院活动,邀请机关、镇村干部和学生1000余人次旁听7起刑事犯罪案件开庭审判,举办“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3次。
(三)创新司法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为顺应司法改革发展大趋势,我院按省高院部署继续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中,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监管,要求办案法官及时将完整案件信息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有针对地加强办案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保证办案程序规范、节奏流畅。按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有关制度安排,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为落实“让审者判,让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新要求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案件质效评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流动红旗”评比、经常性进行“庭审亲历”等活动,全方位开展审判管理,全面提高办案质效。
运用“互联网+”,实现司法信息化。建成1个标准化科技法庭和8个简易科技法庭并全部投入使用,实现了案件审理全过程录音录像、网络传输,以看得见、留住痕的方式展现司法公开透明。为执行局配备执行单兵装备、基层人民法庭配备巡回审判科技包,实现外出办案全过程录音录像、远程传输,让司法公开透明全覆盖。处理12368热线服务事项15起,网络立案39件,官方微博直播庭审5场,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348份,使用电子签章制发法律文书,采用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启动电子案卷扫描和建档工作,初步全面展开司法信息化建设。
开展巡回审判,扩大司法效果。组织法官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上门化解矛盾。青山法庭到农户家调解纠纷,两农户先激烈争吵,后经法官依法以理耐心劝导,终于握手言和,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们从我院指挥中心视频上看到此场景,都很感兴趣。行政庭审判程某不服燕子河镇政府处理决定一案,六位第三人很不耐烦,于是法官到村部开庭,当事人都参加了诉讼,效果很好。刑庭对多起难以交付审判、长期未结案件转变传统方式,上门简易开庭,收到特殊效果。
开展人民陪审,扩大司法民主。我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原则上一律实行人民陪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率达92.5%,司法民主得到有效体现。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并实行分类就地参审,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注重听取人民陪审员从社情民意、行业专业等角度对案件的分析意见,提高办案质量。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发放培训丛书,提高履职能力。
(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文明素养
学习教育常抓不懈。年初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每月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至少一次,学习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等。每季度由政治处制定学习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常规学习。参加在线学习活动,人均学分学时在全县处于前列,43人达到优秀等次。举办“法官讲堂”、“道德讲堂”,举行科级干部学法用法考试。
队伍建设形式多样。落实从优待警,完成34名科级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发放基层法庭工作补贴,申报批准二级机构负责人高配副科级。落实司法改革,实施80名法官等级套改和5名法警警衔套改。召开10场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干警参加“双拥杯”运动会、“迎七一”演讲比赛、结对共建、志愿帮扶、全民健身、文明交通劝导等一系列活动,举行执行岗位练兵、司法警察训练,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党风廉政警钟长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教育警示片,院领导亲自讲授廉政党课,把牢思想“总开关”。公布廉政纪律作风规定和举报电话、网址,向当事人发放、回收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外界监督。清理干部兼职企业、办公面积超标、“三公经费”开支等问题,督察审务、效能、作风,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基层基础优先保障。选派7名优秀青年干警到基层人民法庭任职,锻炼、培养审判后备力量。为基层人民法庭增添巡回审判新装备,增设安保监控等,实现办案、办公、安保与全院联网。后勤保障严格管理并继续向基层倾斜,办好干警食堂,公布“三公”消费,严格公车管理。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干警继续锐意拼搏、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得到发展,法院形象得到提升。一年来,5个部门和22名个人获得省、市、县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嘉奖,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这些都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金寨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审判管理、办案绩效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审判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比较落后,法官适应司法改革依法独立审判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县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加强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规范。
(一)强化职能作用。强化刑罚功能,继续严惩暴力犯罪、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犯罪,注重慎用少用缓刑,注重对拒不执行行为、违法闹访行为刑事处罚。强化民事审判功能,注重调处民间借贷、招商引资、房地产开发、旅游市场及我县“5+1”项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注重开展巡回审判,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强化行政审判功能,注重促进依法行政,助推金寨跨越发展。强化执行功能,注重强制措施,注重实际效果。
(二)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迅速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加强法治宣传,自觉接受监督,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加强审判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加强司法公开,提高审判科技化水平,增强裁判文书论证说理,增加裁判文书上网量,以公开促公正。
(三)优化干部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优化队伍结构,打造精英法官团队,分类实施管理。坚持党的领导,党管干部、党管法官,以党建带队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廉洁司法,加强作风纪律,按照“八项规定”、纠“四风”要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形象。
(四)重视基层基础。要继续重视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用房建设,改善审判、办公、生活条件,合理布点,充实力量。要继续推动院机关审判业务用房迁址更新,彻底解决制约金寨法院长足发展的基础问题,努力跟上全国法院发展步伐。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当前审判、执行、安保信息化已初步建成,能够满足基本需求,但仍需不断健全、升级。
各位代表,2015年已然过去,2016年悄然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继续履行神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继续传承红军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为社会发展、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用语解释:
1、裁执分离:作出裁决与执行裁决适当分离,即不由同一机关(或部门)既行使裁决权又行使执行权,从而体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滥用权力,避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2、“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各级法院执行人员可通过该系统快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资金,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3、审判管理“三化”:即审判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是由安徽省高院统一部署的一项旨在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的活动。活动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所有案件信息导入审判管理系统,为科学统计、分析,指导办案奠定基础。
4、法庭“流动红旗”评选:是我院为促进各基层法庭、机关业务庭职能作用更好发挥而开展的一项活动。为此成立了评选小组,制定了评选办法,定期将各庭审判管理、党建工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信息调研等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分数排出名次,对第一名颁发流动红旗。
5、“互联网+”: 即“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 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实现新技术条件下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开展信息化大建设,审判管理数字化,全程监管;审判法庭科技化,庭审留痕;外出办案信息化,远程指挥;安全保卫网格化,全面监控;涉诉信访网络化,远程接访。
6、科技法庭:根据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利用目前成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技术以及通信与自动化技术,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对法庭审判过程的所有电子笔录、音频、视频、电子证物等信息进行数字化编码处理,并通过网络及多种视频应用形式(视频直播、点播、下载、光盘刻录等等)展现庭审过程,满足庭审过程公开、真实、透明、留痕的要求。
7、巡回审判科技包:是科技法庭在巡回审判中的延伸,便携式巡回审判科技包内配备有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高科技装备,为巡回审判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远程信号传输、现场制作法律文书等提供一站式服务,让巡回审判更加方便、高效、可控。
8、执行单兵装备:为执行人员配备的随身携带的高科技装备,该装备包括外置摄像头、摄录机、对讲机、扬声器,具有录音、录像、存盘、传输等功能,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无线连接,使现场执行活动接受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调度。
9、庭审亲历:根据安徽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每月至少旁听一件拟报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庭审情况,或者直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庭审亲历”的案件包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具有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同类案件审判意义的案件、风险评估等级高的案件及其他疑难、复杂、敏感案件。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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