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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追讨货款无果,诉至法院终获偿
  发布时间:2015-12-02 17:16:38 打印 字号: | |
“这些货款钱,我要了十多年也没有要到,没想到你们开个庭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拿到货款的陈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反复诉说着。
十多年前,陈某开了一家小店,主要经营碟片及电子防盗卡等生意。因其下肢有残疾,行动多有不便,其好友时某常常主动来帮其扛运货物。后来陈某想转让该店面,时某知道后,也想盘下这个店面,两人一拍即合,陈某随即将自己的店面转让给了时某。因双方本是好友关系,当时没有签订转让合同,仅达成口头协议,时某向陈某出具了一张3000多元的欠条。后时某拒绝支付该货款,两人为此反目成仇。陈某为此要了十多年,后在时某还款无望的情况下,最终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承办法官考虑到陈某是残疾人,在联系到时某后,第一时间确定开庭时间。庭审中,时某对其出具的欠条无异议,并提出陈某转让的货物后来价值贬值等抗辩事由,但其未能提交相关的证据。此案经过法官的调解,时某当庭向陈某支付了欠款3000多元
法官后语: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多次采取私力救济未果的情况下,更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韦良宝)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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