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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个厕所 打断堂兄肋骨
  发布时间:2015-11-20 17:15:43 打印 字号: | |
邻里本该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但还是有一些邻里不睦,进而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金寨县的余某甲与余某乙既是相距百米的邻居又是同姓堂兄弟,但就一个厕所建设问题,两方不顾兄弟之情,大打出手,余某甲被打伤住院,日前该案在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得以审结。
据原告诉称:今年春节,余某甲与余某乙家因地界纠纷发生争执,余某乙及妻子便打电话邀集十余人从邻县赶到余某甲家中,将余某甲打致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并将余某甲购买不久的一部手机摔坏,余某甲出院后,余某乙等人拒绝赔偿医疗费用等。余某甲不得已将余某乙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余某甲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4877.66元。
余某乙等辩称:双方发生争执的起因是余某甲在余某乙所建厕所的路口栽植几颗树苗,导致余某乙家不能正常通行,余某乙便将树苗拔去,后引起余某甲不满,进而发生争吵,在余某甲将余某乙妻子打伤后,才引发余某甲起诉时所述纠纷,因此,本次纠纷的发生余某甲有一定程度的责任。同时余某乙方对余某甲提出了反诉请求,要求赔偿损失5241.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双方因建厕所界址产生纠纷进而发生相互厮打,造成余某乙妻子受伤,余某甲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余某乙方未能采取正确方式处理双方争议,并带人前往余某甲家中将其打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余某甲赔偿余某乙方168元,余某乙方赔偿余某甲19321元。(张昌俊、曾凡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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