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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5-07-23 11:22:58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金寨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波

今年上半年,金寨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主题,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各项工作平稳快速推进。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分三部分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一、执法办案情况

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25件,含旧存295件,仅上半年受案总数就达到了去年全年的70%,其中新收案件数同比增长46.45%,审执结各类案件1137件,同比增长17.58%,结案率59.1%。另受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和拍卖等85起,办结50起。质效指标综合得分88.66,位居全市第五,我院继续发挥了善调解的传统优势,调解率稳居于全市首位,达57.3%

刑事审判体现惩处与教育挽救相结合,惩处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诈骗、盗窃案件4145人,对金寨青山绿水加大保护力度,审结滥伐林案件1314人,判处实刑8人。对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143人。

民事审判注重定纷止争明确权利义务,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202件,权属侵权类纠纷案件115件,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类案件215件,在解决纠纷的同时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和土地纠纷,非诉行政审查案件主要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市容市貌行政处罚等,体现出本地行政工作阶段重难点。审理中既严格对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又注意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执行工作突出强调规范执行行为,强硬执行措施,上半年立案标的达1.66亿元,执行到位金额达3830万元。为推动执行,先后决定司法拘留28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5人,在县政府网站、城区商业电子广告屏、法院电子公告屏上公布4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我院目前已基本实现将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服务事务,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诉讼服务中心为上下两个楼层办公区域,面积有近500平方米。“中心”划分有立案、调解、信访、候访、综合五大服务区域,各区域分别对应设置有立案、调解、信访接待、小额速裁、费用领退等20多项功能。配置有休息座椅、触摸屏、电脑、饮水机、老花镜、笔墨纸张、报刊等便民措施。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畅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以及便于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在大厅内设置了军人军属优先窗口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

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充实到“中心”。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人,具有审判职称4人,本院相关部门派驻人员3人。中心主任由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立案庭长兼任。

中心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领导接访制度,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等各项制度,并在中心明显位置张贴公布。为更好地便民利民,现已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7161110),并确定由一名中心工作人员负责24小时值守。

中心建有信访工作日志和信访案件档案,对来信来访需及时解决的,要求3日内给予答复,一般来信来访也要求在10日内回复或告知当事人。为畅通信访渠道,规定每周四为院领导接访日,既缓解了当事人对立情绪,也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确定专人对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和风险评估,做好各项预警工作。借助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将信访工作重心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患于未然。

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突出实用性和可持续性的理念,建成三大网络。实现了“审批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司法信息公开化”,基本完成了从传统粗放型审批管理模式向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方式的转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按照标准配齐硬件设备,先后建立审委会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提讯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近日,全面启用了数字化综合办公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启用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平台,加快数据录入,为法院人财物统管打好基础。

信息化建设促成工作机制规范化,审判流程管理、电子公文流转传输、电子公告的广泛使用,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各种管理信息系统将信息技术与管理机制融合在一起,解决了传统管理中的随意性强规范性弱的问题,促进了法院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

信息化建设促成诉讼程序向数字化转变,审判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分案排期、审限管理等工作;年初建成的1个标准科技法庭和8个简易科技法庭,为法官提供了现代化的庭审驾驭手段,真正实现了庭审留痕。

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安保工作提升,院机关和基层法庭重要场所、敏感场所安装了30个红外摄像头,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了审判、办公场所的安全。

总的来看,我院的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进步,但与上级法院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着差距。我们将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扎实贯彻上级法院指示,积极向兄弟法院学习,全力将金寨法院的发展推向快车道。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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